作者:刘鹏
1月7日召开的济南经济工作会议确定,2012年济南市要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,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,促进房价合理回归。通过积极有效地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,增加中低价位、中小户型住房供应等措施,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住型、改善性住房需求,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大的波动。(据1月8日齐鲁网)
“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,促进房价合理回归”是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最基本精神。济南经济工作会议坚决贯彻与落实这一精神,让怀抱“住有所居”梦想,迫切希望房价下降的我等普通老百姓异常欣慰。
然而与老百姓相对的,一些企业,特别是房地产企业恐怕多少有一点儿不太理解,觉得“坚持房地产调控”会阻碍楼市的发展,是“楼市寒冬”,最终也会影响经济的发展。
从短期内来看,坚持房地产调控,实施限购政策,的确会给企业带来资金回笼困难、发展不便和瓶颈等问题,但处在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,坚持房地产调控,不仅不是“楼市寒冬”,甚至未免不是一件可喜的事情。
原因有两点:
其一,房地产经济属于整体社会经济的一个方面。房地产经济支撑整体社会经济,但整体社会经济的良性与可持续,是房地产经济的依托和基础,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。过去几年,中国房地产带动了中国经济,但也绑架了中国经济。这致使中国经济繁荣的表象之下,隐藏着重重隐患和危机:比如房地产发展过热所导致的建设盲目、房子质量下降、实际使用寿命缩短的问题,比如房价过高所产生的楼市泡沫化严重问题,比如老百姓压力感增大、满意度下降的问题,比如买房、炒房导致的国民经济虚幻化问题等。
所谓“皮之不存毛将焉附”,高房价事实上已经快压垮了中国老百姓,甚至快压垮了中国整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秩序。如果不加以调控,任由其疯狂地、无序地发展,势必会在“橡皮筋效应中”,于以后的某一天,反弹向另一面,面临全盘崩溃“死得很惨”的危险。基于此,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,对房地产进行调控,事实上是保护房地产企业的生存基础、环境和依托。
其二,房地产企业并不是“一枝独秀”的,更不可以脱离了消费者而存在。但事实上,过去的几年,房价过高,致使很多人20到30年,甚至一辈子的劳动所得,也无法买到一套住房。实现不了“住房梦”的现实悲催,其实并不是消费者单方面的,同样是房地产企业的。这并不难理解,当越来越多的老百姓相对于高房价都“穷死了”,都因为无力购买而放弃梦想的时候,房地产企业也就自然失去了市场。没有了市场,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有房地产企业。
因此,以笔者之见,坚持房地产调控,并不是对房地产企业的约束和发展制约,而是救赎,是对房地产企业发展回归理性、科学、可持续的引导。而挤出楼市水分、减少泡沫、降低房价,也不是让企业“跳楼”、“出血”,而是促进企业回归正常发展轨道的前提,是在避免疯颠的房价将企业、将经济带上虚幻的云朵之中,继而摔下来,跌得更惨的悲剧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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